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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人员公积金还款逾期不罚息 |
2008年05月28日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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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不少来自北京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正在四川积极参与抗震救灾,他们可能会因此而无法按时进行公积金贷款还款,对于这部分人,公积金中心将采取“特殊政策”,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昨天下发通知,对于所有北京参加抗震救灾的工作人员,因此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正常还款,出现贷款逾期的,将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不良信用记录。在抗震救灾工作结束后,借款人可以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抗震救灾工作证明,一次性偿还抗震救灾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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